2014年,22年的我剛剛畢業,說真的,幼兒教育專業真的冇有什麼好的工作,當個人民教師吧,每天都有麵對不同的娃,現在的孩子一個比一個嬌貴,打不得,說不得,有點有點情緒,講話有點大聲,都要被家長投訴,說你一個實習老師,有什麼理由凶孩子呢,你知道孩子心裡怎麼想的嗎?這麼小的孩子你就大聲對他講話,小孩能受得了嗎,小孩幼小的心靈都被你給傷害了,你負得了責任嗎?好吧,您的孩子我教不了,承受不住壓力,辭了。

又要繼續找工作了,聽說閨蜜的公司在招聘個,去試試看,投了簡曆,叮咚,來資訊了,瞧瞧看,是公司發來的資訊,我通過了稽覈,明天到貴公司麵試,突然好緊張,他們約我麵試了,閨蜜給我的建議:“姐妹,就咱們這條件,不應聘個秘書,都得被雷劈!你瞅瞅,這嬌小的身段,這嫩臉,那個老總出門不都想著帶出門呢,不帶都是他的損失。”邊說邊用手用手戳向楊梅。

“哎?小芳,這形容讓我覺得有點不好意思。怎麼都感覺自己是個狐狸精,不會有什麼好下場的。”我說道!

“李麗娜,你丫的,再叫我小芳,我打死你,信不信!”

我一直覺得他的名字不好聽。從來不叫小芳。平時都是叫姐妹。隻有在氣她的時候才叫小芳。哈哈哈哈哈哈哈

楊梅比我們安靜多了,就在一邊看著我們打鬨。

聽他這麼說,我應聘了個秘書,自己都覺得對得起都市麗人這四個字。

在我的認知裡麵,秘書是每天白襯衫,西裝裙,高跟鞋畫著精緻的妝。跟著英俊瀟灑,風流倜儻的年輕大老闆,暢想人生。或者在辦公室裡麵喝喝茶什麼的。可是這都是在我自己的認知裡麵。

Oh, no.向我迎麵走來的。眼前這個帶著手指粗的黃金鍊子,頂著大肚子。西裝打領帶。一說話開口就是國粹的油膩大叔,冇錯,這就是我的老闆。

跟著他可以節省很多錢。跟著他穿不了高跟鞋,也不用化著精緻的妝,就連口紅都可以節省了那一種。他每天帶著我穿著牛仔褲,板鞋的我。開著他那輛喇叭不響。哪都響的皮卡車穿梭在各個工地。

有時候我就在想,老闆,你這活乾對的起你那(文明有限責任公司)這麼牛逼的大招牌。

害,可能整個公司,就隻有老闆,老闆娘加我一個唄。我那老闆娘整天防著一樣盯著我,生怕我把他的寶貝老公給勾走了。看到他那惡狠狠眼神都覺得可怕。實在是受不了這種眼神。轉身就離辭。

想著回家躺著兩三個月再找工作。可是才談不到一個星期就被家裡麵嫌棄了。又是不找工作,又冇有男朋友。我媽每天都在對著我唸叨說我傻。說我現在不找男朋友,以後嫁不出去了。優質的男人都被彆人給拐跑了。我爸就對我說“問你冇事的,嫁不出去爸養你一輩子。”

聽的我感動的眼淚汪汪!要不是說還得是我親爸呢!

差點我就信了。家裡的財政大權他就冇得管過。腰包從未超過10塊錢。

在家躺了半個月。又找了一家公司!想著做個文員。打檔案什麼之類的都可以。再不去上班,就冇有飯吃了。已經被嫌棄的每天都在說還不去找工作,還不去找工作。

意外的是這次應聘崗位的部門經理居然是我的大學同學。他年紀輕輕的,長得還挺嚴峻的,笑起來溫文爾雅,彬彬有禮。跟人家同時畢業,人家都已經混到了部門經理的位置,而我還在到處找工作。

可能是同學的原因,她冇有對我有過多的詢問。就是說我已經麵試成功了,叫我週一就去上班。

經過了一個月的實習,我成功轉為了正式的員工。

文員的工作並不難,也就意味著待遇也不高。同事們對我都很好。同時也在空閒的時候指導我工作。工作得心應手。

工作穩定了兩年。我媽又開始催著我找男朋友,說再晚就被彆人挑走了,冇有好的了。到時就剩下你一人孤孤零零的。看著彆人成雙成對的,你不羨慕嗎?有合適就先談著,等談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,就可以結婚了。

2016年二月,春雨綿綿,下著下雨,路麵濕滑,冷風中夾雨,他來了,他來了,迎著麵來了,他是我高中暗戀的對象。簡單打了招呼。他向我要了微信,我假裝堅持考慮了一下就答應了!嗯……說實話,好激動呀!小麥不是顯得他健康硬朗,看著也肌肉結實一直是我喜歡的。不娘,也不少肌肉男!

我媽就我一個姑娘。在這城市裡都有一套四房兩廳不大的房子。我媽常說以後要找一個本地的,省得他除了我們家的房子和戶口。可是林海是外地人,就因為這個條件,我一直不敢帶他回家見父母。就這樣偷摸先躺著,好像回到了十七八歲。偷偷談戀愛的日子。

我冇問過他家裡的情況,總感覺他不說是時候未到。這幾天我也挺苦惱的。他想讓我搬出去住,說現在應該有自己的空間。他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,我就知道了他的想法,他想和我同居。我們倆談了半年也隻是牽牽手偶爾親親。認真想了一下,同居和結婚冇什麼區彆。我是一個保守的女孩。想把第一次留到新婚之夜。並不讚同婚前同居。

早醒來坐在梳妝檯前對著鏡子認真的想了一下。對於這件事情有必要認真的跟他談,希望他能理解我的想法。約他出門,說了我的想法,他也能理解。

他說“娜娜你是最好的女孩子,值得我最好的等待。我也想把我們最好的事情留到新婚之夜!”

”謝謝你的理解”

他摸了我的額頭輕輕吻並掏出了出租屋的鑰匙,說我隨時都可以過去。

姐妹今天約我和楊梅出門去逛街。我和他們聊起了林海的事情。

可以呀,姐妹,這年頭還有人能尊重你的想法。你和林海這種愛情不容易呀。那是我們說好了要把最珍貴的第一次留到結婚。我炫耀著!

娜娜,有句話我可提醒你呀,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動物,他每天麵對如花似玉的你還能坐懷不亂,我感覺有點假?

人家是留下會不行啊,你記得我找了這樣一個男朋友嗎?我說的不以為意。

我纔不嫉妒你都24歲了,你都冇有體會過那種飄飄欲仙的樂趣。

伸手擰他,胡說八道,你還是小心你自己吧,彆搞出人命來。嘿嘿,我這人不風流枉少年。

空氣裡青春飛揚的笑聲肆意迴盪!